关于做好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06.01.2015  18:50

 

新商党发【2014】79号

厅机关各党支部(总支),住村工作组临时党总支,厅属各单位党委:

  2014年,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我区商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激励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疆商务事业工作中,现就做好2014年度厅系统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先进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2014年11月27日—2014年12月15日。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及自查自评(12月27日至30日)。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学习文件,明确要求、程序,党员对照《党章》党员义务、个人“三亮”内容及党性分析方面进行自查自评。

  第二阶段:党员评议和支部总结(12月1日至12月10日)。按照党员党性分析和“比服务能力、比思想作风、比工作业绩“的要求,组织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评议并进行工作总结。

  第三阶段:机关党委会议研究(12月11日至12月15日)。机关党委召开会议,对各基层党组织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研究并报厅党组审批。

  (二)范围:厅机关各党支部(总支),住村工作组临时党总支,厅属各单位党委及所在单位的在职党员和预备党员(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只能在在职正式党员范围内产生)。

  二、民主评议和考评

  (一)党员民主评议内容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新商党发【2014】25号)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进行下半年党员党性分析活动,并对照上半年党员党性分析提出的整改措施查摆落实情况,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1、宗旨意识。党的意识、党性原则强不强,遵守政治纪律严不严。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认识是否清楚,态度是否坚决,立场是否坚定。

  2、遵纪守法。是否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各种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3、工作方面。是否按照“三亮、三比、三评”的要求,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把基层和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到爱岗敬业、争创一流业绩。

  4、学习方面。是否做到勤奋好学、学以致用,按照“考学、述学”活动要求,积极参加厅机关及党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5、作风方面。是否在工作中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厅党组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执行力是否强,是否起到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是否坚持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

  党员领导干部除上述五项内容外,还应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从是否树立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

  (二)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评

  根据自治区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区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评办法>的通知》(新直党字[2014]18号)和商务厅党组《关于全面推行商务厅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新商党发[2014]9号)要求,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评工作(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

  1、强化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创新能力;支部年初有计划,半年、年终有总结;按统一标准建立并规范支部档案;每季度最后一周收缴党费;支部与机关党委、支部与每个党员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开展经常性党员谈心活动;落实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制度。

  2、建设学习型党支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倶进,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大力营造和形成崇尚学习、终身学习、持续学习的浓厚氛围,每月组织1次学习讨论,支部所属干部每季度参加1次理论考试,每半年推荐1篇优秀学习体会。各处室(单位)做好组织工作,全年至少上报两篇典型经验材料。

  3、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重点问题进行课题性探索推进,探索解决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措施办法,创新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形式及途径,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创建内容结合处室工作,创建工作有方案、有效果。

  4、强化队伍建设。党员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党员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强,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始终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结合实际落实三亮:建立党员责任区、责任点,每季度开展主题党日或党课活动;落实三比:每季度报送1篇支部活动情况;落实三评制度:按文件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内容完善。一是记录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及参加教育培训、奖惩、受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二是记录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预备党员等基本情况。三是记录困难党员基本情况,近年来的主要帮扶措施等。四是记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情况,记录开展党组织主题活动情况,反映开展活动的方式、次数和特点。五是记录开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六是记录支部每名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交纳党费的时间、金额情况。

  (三)评议与考核程序

  1、党员民主评议程序

  一是开展党性自查分析。党员要对照《党章》的规定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对照上半年党员党性分析提出的整改措施查摆落实情况。二是征求意见。党支部通过谈心、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归纳梳理,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三是召开党性分析会议。党支部召开党性分析会议,组织党员逐个进行党性分析,党员之间相互进行评议,开展批评。四是提出考评意见。党性分析会后,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党性分析情况和群众意见,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党员提出考评意见,并做好记录。

  2、基层党组织考核程序

  机关党委根据商务厅各绩效考核小组对2014年《商务厅效能考评指标》中党建和精神文明考核相应得分分值,换算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评成绩,经机关党委会议审议,按照优秀、良好、规范、比较规范、不规范五个等次对各支部进行评定。

  三、优秀(先进)标准

  (一)优秀共产党员标准:一是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党性观念强,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述学考学活动。二是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是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不谋私利,奉公守法,坚决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四是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五是热爱本职岗位,圆满完成“三亮”工作任务及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六是勇挑重担、勇于创新,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积极主动,乐于奉献。在工作生活中自觉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准:一是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坚持党的基本纲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注重学习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二是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较为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和实际能力,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工作业绩突出。三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服务、宣传、教育群众,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在党员和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四是坚持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清正廉洁,忠于职守。五是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创先争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党性修养。六是作用发挥明显。在支部建设中积极出谋划策,主动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所属支部党员认可度高。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准: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规定的基本任务,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能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商务厅党组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决定,思路清,措施实,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强;班子成员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全面素质强,重视党建工作,熟悉党支部工作的内容和方法,能正确处理商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能团结和带领所属党员干部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党员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强,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始终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业务能力突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务群众成效明显,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员教育、培养和发展工作正规,坚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精神面貌好。

  三是工作机制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科学的决策程序,管理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工作扎实,组织有生机活力,能有效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党支部工作的文件材料齐全,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阶段有讲评、会议有记录。

  四是工作业绩好。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能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围绕商务中心开展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坚持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党建工作成效显著,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党组织生活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全面建设走在商务厅前列。

  五是群众反映好。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员在群众中威信高、形象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四、优秀比例及产生办法

  (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评议基础上推荐产生,其中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从从事党务工作的正式党员中产生。

  优秀党员比例控制在党员数的10%以内;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要从严掌握,原则上每个党支部拟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名(住村工作组党支部同上)。

  服务中心党委、商贸经济学校党委请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开展,评议结果报厅机关党委。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

  商务厅先进基层党组织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基层党组织总数的30%以内。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的方式,按照分数排名产生,联合支部取所属处室平均成绩。成绩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1、2014年《商务厅效能考评指标》公共部分中有关党建部分得分(占30%);

  2、2014年《商务厅效能考评指标》公共部分中各单位效能总分扣除党建部分得分(占30%,联合支部取所属处室平均成绩);

  3、支部及所属人员参加厅机关组织的各项重大活动情况(占40%,由厅机关党委根据支部平时工作统计进行汇总,具体标准见附件7)。

  五、表彰奖励

  (一)被评为优秀党员的,当年给予表彰嘉奖,享受一次性奖金800元;2012年以来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党员的,享受一次性奖金1500元。

  (二)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当年给予表彰嘉奖,享受一次性奖金800元;2012年以来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享受一次性奖金1500元。

  (三)被评为商务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给予通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考评工作总结,是对一年来党员个人和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一次全面回顾,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早计划、早安排,讲求质量,不走过场。以此次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考评工作总结为契机,进一步端正思想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二)推荐优秀个人及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切实把思想政治强、工作作风优、完成任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个人和单位推荐出来,通过评选达到激励先进、弘扬正气的目的。

  (三)请按标准样表认真填写《自治区商务厅党支部党员党性分析工作记录表》(附件1)、《自治区商务厅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表》(附件2)、《自治区商务厅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附件4)、《自治区商务厅优秀党员推荐表》(附件5)和《自治区商务厅党支部年度总结记录表》(附件6),并于2014年12月11日前将以上表格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报送至机关党委,同时通过内网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张思宇

  联系电话:2853820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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