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毕业生违约将记入档案
24.11.2017 19:56
本文来源: 人民网
11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向全疆各地州教育局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记者22日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办法》自2016年1月出台,主要对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程序办理做出详细解释;同时涉及免费师范毕业生解约等相关事宜。今年,对《办法》的实施做了进一步细化,对违约免费师范毕业生相关办法及违约记录记入人事档案等内容做出明确要求。
据介绍,对违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程序办理跨省就业或者解约手续、无正当理由拒绝退还免费教育费和缴纳违约金的,除不予签发或改派就业报到证外,还将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免费教育费和违约金。
自治区教育厅每年10月底将面向社会公布其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王畅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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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1.2017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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