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费
15.01.2015 12:25
本文来源: 招商发展局
14日, 记者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 自2015年1月1日起,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用。
据了解, 每个依法注册、 依法登记的机关、 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都会获颁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惟一而且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用相当于单位的身份证号。
据统计, 2014年全疆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企业有11.3万户, 其中小微企业8万户, 占比72%。目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为90元/个, 以此计算免征小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用后, 预计全年免征费用将达720万元。
本文来源: 招商发展局
15.01.2015 12:25
自治区商务厅召开“八·一”复转军人座谈会
在第91个“八·一”建军节到来之商务厅
第五届京交会新疆代表团荣获优秀组织奖荣誉
2018年5月28日-6月1日,商务厅
自治区商务厅开展庆祝建党97周年“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
为隆重纪念建党97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史,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