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一男子贩毒近300克被判无期

19.11.2015  14:11

近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高某贩卖冰毒293.327克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高某系吸毒人员,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2014年11月8日,被告人高某将从喀什购买的冰毒带回泽普县向他人贩卖,双方在进行毒品交易过程中被泽普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当场抓获,查获冰毒293.327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以贩卖为目的,购买293.327克冰毒进行贩卖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高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属于毒品犯罪的再犯,应从重处罚,但量刑时可考虑被告人高某吸食毒品的情节,酌情处理。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高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查获的毒品予以没收。

法官寄语:日趋严重的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灾难,毒品的泛滥直接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毒品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使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驱使吸毒者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为了维持毒品的消费,许多吸毒者就去贩毒或通过从事盗窃、抢劫等手段获得购买毒品的费用,给社会的安定带来巨大的威胁,法官在此提醒大家,珍爱生命,终身远离毒品、拒绝毒品。(通讯员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