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同意克拉玛依市开展新疆油气交易中心前期工作

18.04.2017  12:59

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复函同意克拉玛依市开展新疆油气交易中心前期工作。复函要求新疆油气交易中心前期工作开展要立足新疆、涵盖西北、辐射中亚,进一步深入论证交易中心的经济性和可行性,明确市场定位、组建模式、业务功能、运营方式等建设条件。

克拉玛依市位于亚欧大陆中心,处在泛中亚世界级富油区,近年来,在国家和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下,当地石油石化产业快速发展,现已形成了集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油气储运、炼油化工、工程设计、工程建设、技术服务、装备制造、运输通讯和发电供水等门类齐全的石油化工生产基地,产业链条完整,人才、技术、管理优势明显,具备建设油气交易中心的有利条件。

建立新疆油气交易中心是新疆能源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具体改革内容,克拉玛依市开展新疆油气交易中心前期工作符合国家能源局 “推动建立以新疆为中心的油气交易中心,研究建立新疆国际(中亚)能源交易中心”的有关要求,符合自治区实施加快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交易中心的建设对促进新疆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新疆国家级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加强与周边国家能源合作,发挥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在克拉玛依市开展新疆油气交易中心前期工作过程中,我们将充分借鉴内地发达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扎实有效推进新疆油气交易中心筹建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