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创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通过自治区初审验收
2月23日至24日,自治区文化厅厅长穆合塔尔·买合苏提带领验收组一行10人,对克拉玛依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进行初审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该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情况汇报,审阅核查了创建档案材料,实地核查了市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点,从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服务供给、组织支撑、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绩效评估以及其它工作等7个方面、65项指标,对该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初审评估。
汇报会上,克拉玛依市市委常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祝贺香着重介绍了该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自示范区创建以来,克拉玛依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和人员保障力度,结合该市资源型城市的特点和国有石油石化企业参与城市建设的历史传统,确定“政企共建共享”建设思路,并完成了制度设计研究,极大地完善了公共文化服务的设施和场地以及网络,提升了共同文化服务能力。
听取汇报后,穆合塔尔·买合苏提对该市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就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了针对性建议。他强调,克拉玛依作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者,不仅仅是新疆和西部的示范区,更是国家的示范区,其在两年的创建过程中,找到了适合城市发展并具有推广、借鉴、复制作用和价值的具体做法,对全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按照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标准(西部),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2月24日,验收组对克拉玛依市创建工作进行了集中反馈,原则通过自治区对克拉玛依市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创建验收工作,对克拉玛依市创建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