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消防安全提示

30.12.2014  14:14

元旦临近,正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高峰,各种商贸和庆祝活动多,人流物流聚集,各地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提示您,过节勿忘防火,共度平安佳节。

1、社会单位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消防设施要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等消防设施处于自动状态。

2火灾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一时间组织人员逃生并拨打119报警。

3、提前熟悉所在公共场所的周围环境,了解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财物,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4、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严禁堆放杂物,防火门要保持常闭状态。发现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

5、节日期间,用电量陡增,用电器不能超负荷使用,用完后要随手关闭电源;一旦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开关电器或在室内接打电话。

6、节日期间,外出旅游请注意消防安全,出门前,请查找家中的消防隐患,清除室内阳台、楼道可燃物;关闭电源、燃气开关;紧闭窗户,谨防室外飞火引发火灾。

7、在景区游玩时,请遵守景区的防火规定,不要随便吸烟、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时,不要携带打火机、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山上野炊生火,防止发生火灾。

8、节日出行时,驾车和乘坐客车、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请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如发现别人携带要及时提醒、制止。

9、购买烟花爆竹,请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商店购买。要在指定的地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山林、柴草堆垛、高压线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10、请不要在窗口、阳台、室内或对着人群、车辆、建筑物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升空的烟花爆竹落地后如有余火,请立即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