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男子向前女友索要2000元分手费

19.08.2015  14:16

    天山网讯(记者芦阳 实习生幸晓莉报道)“请你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嘻唰唰》这首歌里的经典歌词原本是玩笑话,如今却被一名男子演绎成了“喜剧”。8月17日,新疆库尔勒市民小丽向本报反映,称她和男友分手后,男友竟然向她索要分手费,让人十分郁闷。

    小丽说,她与男友小刘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在两家长辈的撮合下,两年前发展成为恋人关系。起初,两人的感情还比较稳定,经常一起逛街、吃饭、游玩等。可好景不长,两人的恋人关系在2015年春节画上了句号。

    分手之后,两人的联系也逐渐减少。可在3天前的晚上,她突然接到小刘的短信,向她索要2000元的分手费。小丽说,两人在恋爱期间自己也有一些经济支出,所以当看到小刘的短信时,她十分郁闷,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如果说分手了还要分手费,那么我付出的感情该如何计算。这种行为,表明从一开始他就没有真心付出。”小丽说。

    8月17日中午,记者与远在外地出差的小刘取得联系。小刘说,对于两人分手,他并无过多怨言,他的本意也不是索要分手费。他说,恋爱期间,大部分支出都由他一人承担,其中一部分还是他父母“赞助”的。如今,他与小丽已经分手,他认为小丽应该对自己作出一定的补偿,所以才向她索要2000元分手费。

    最终,小丽作出了让步,向小刘的账户中打入2000元。

    恋爱分手竟然要分手费,这种费用索要是否合理呢?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律师谷蕾蕾表示,小刘此举不妥。因为,恋爱期间的所有花费都是他的自愿行为,情侣之间分手后一方向另一方索要分手费,在法律上没有合法依据。此外,从法律角度上看,恋爱期间,小刘送礼物给小丽可以视为赠予行为,但该行为又不符合撤销条件,因此,小刘索要费用的行为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