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明办发出通知要求 进一步做好支持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新疆网讯 今年是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年,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经到了迎接中央文明办测评的关键阶段。8月3日,自治区文明办发出通知,要求中央、自治区等驻乌鲁木齐各级文明单位进一步做好支持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
通知指出,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也是乌鲁木齐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期盼,与工作生活在首府的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中央、自治区等驻乌鲁木齐各级文明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属地意识,全力支持、全力配合和全面参与首府创城工作。
通知要求,中央、自治区等驻乌鲁木齐各级文明单位要站在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践行利民惠民宗旨、保障和改善民生、迎接党的十九大宣传的高度,以实际行动支持首府做好创城迎检工作:
一要抓好环境卫生整治。环境卫生是创建文明城市最基本的要求和最基础的工作。要以首府创城迎检为契机,按照净化、美化、绿化、硬化、亮化要求,集中组织对机关单位、家属院落的内外环境卫生、院容院貌、公务车和干部职工私家车的车容车貌等进行治理,推动单位特别是家属院责任区域内的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干部职工的文明卫生习惯明显提高。
二要提高干部职工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四率”是群众对创城认可度、满意度的集中体现。要加强对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大意义、创建宗旨、创建常识、测评方法等的宣传普及,使创建目标、标准、要求和文明规范人人皆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参与首府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认知度。
三要规范干部职工的文明行为。市民文明行为是城市文明程度的直观表现。文明单位干部职工要争做文明行为的榜样和表率。要大力普及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公共场所等方面的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从不乱扔烟头纸屑、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闯红灯等点滴小事做起,增强文明意识,规范文明行为,争当文明使者。
四要抓好窗口文明服务。窗口单位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部位,也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点环节。要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要求,从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强对所有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和培训,不断强化文明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五要抓好氛围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是吸引群众参与创城的重要条件。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大力宣传首府创城取得的成效和给群众带来的变化,争取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对创城工作的理解、认同和参与,在首府营造人人支持创城、人人参与创城的良好氛围。 (辛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