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时捷在华最大代理商再陷官司 被要求赔偿十万
“保时捷”在华最大经销商再陷官司。原告广州三信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捷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就恶意商业诋毁案19日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再次对簿公堂,三信公司要求捷成赔偿损失费10万元人民币。
据捷成集团的统计数据显示,捷成集团为世界名车保时捷的代理商,双方合作58年,2013年捷成集团向中国消费者销售了6632台保時捷跑车。三信公司曾与捷成广州公司就保时捷汽车保险业务进行了多年的合作。2012年双方因终止合作而打起了多起官司,此前双方就提前解除保险合作一案进行诉讼。
三信公司起诉称,2010年上半年,捷成公司在广州的小额车辆维修业务效益下降。为提高效益,捷成公司与三信公司达成协议,委托三信公司以“三信”的名义按照捷成公司的要求发行“VIP保障万用卡”,保时捷汽车客户购买“万用卡”后,凭卡在捷成公司处进行车辆小额维修时可享受优惠,费用由三信公司与捷成公司进行结算。
三信公司在2010年4月开始在广州地区“万用卡”,2012年9月20日,捷成公司向三信公司发出一份“告知书”,称该卡已经构成商业预付卡,同时未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因此不再接受“万用卡”持卡客户维修及结算服务。这给三信在商业信誉和经济上造成无可挽回的重大损失,并因此三信公司在深圳以及广州两地起诉捷成公司。
三信公司表示,在诉讼过程中一直受到来自工商、保监局等部门的轮番调查,数次通过广东保监局得知,调查均因收到捷成集团的“举报”所致。
当日,三信公司负责人李先生现身法庭,其代理律师出具一份来自广州市工商局的新证据,证明三信公司与捷成公司存在包括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及代办机动车车管业务在内的两项相同经营业务,以论证两者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捷成公司负责人依然未出庭,其委托代理的一位律师在答辩时称,三信公司的证据不能证明两者属于同行关系,对此前起诉的非法经营保险一事不作出回应,同时称不清楚“告知书”的内容。
三信公司负责人向笔者透露,当时双方合作“万用卡”时只是口头承诺,并未签署书面协议。此前广州天河法院审理认为,捷成公司与三信公司的确存在“万用卡”合作关系,但双方未签署书面合同,据此属于不定期关系,捷成公司可随时解除上述关系。
三信公司负责人称,捷成公司轮番恶意“举报”的行为已经给三信公司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为此,三信公司决定对捷成公司提起新一轮诉讼。(蔡敏婕 索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