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策勒县环境保护局“四个保障”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效果

11.06.2015  22:50

 为加强我县环境卫生专项治理效果,营造良好的人居生态环境,策勒县环保局(爱卫办)多措并举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效果。

  一是组织保障。为确保我县环境卫生专项治理的顺利开展,成立了县委副书记、县长阿布都喀地尔·艾海提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亲自抓,31个成员单位联合主导的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小组。并与六乡两镇1街道签订了《环境保护及环境卫生专项治理责任书》,纳入到绩效考评内容之中,为顺利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制度保障。按照城市“干净整洁、文明有序”、农村“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县环境卫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策勒县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策勒县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工作督查标准》,同时各成员单位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为促进环境卫生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物资保障。加大城市环卫硬件设施的投入,有效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的整洁。截止目前,城区配备大型垃圾箱80个,环保垃圾箱(小)512个,洒水车1辆,大型垃圾车2辆,小型垃圾车2个,扫地车1个。不断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近年以来,县环保局开展“农村连片综合整治项目”为契机,共争取资金775万元,为各乡镇、村购置各类环车辆17辆(台),垃圾箱173个,垃圾桶2770个。

  四是措施保障。建立县、乡、村三级环境卫生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县每月组成检查组对全县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乡每周合理利用村民大会、政策宣讲等有利时机,对各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村利用走访慰问、入户排查等时机,对农户家庭进行环境卫生的督促检查,不断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效果,确保环境卫生的长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