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培训班的预通知

26.05.2015  13:01

新林传发〔2015〕83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野马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林业援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人员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国家林业局与我厅联合举办2015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要求

充分认识我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所面临的形势,丰富专业知识,提升我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野生动物疫病监测人员的监测能力水平,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林业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培训对象

各地州市林业、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负责人,国家级、自治区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业务骨干及林业厅有关处室人员共60人。(详见附表2)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主要内容:

1、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2、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规范; 3、野生动物产业与管理;4、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5、野生动物物疫源疫病调查监测;6、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7、常见疫病流行形势与防控措施;7、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系统;8、鸟类学基础知识;9、哺乳动物基础知识;10、国内外野生动物保护与疫病监测成功经验。

方式 :以专题讲座为主,交流学习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理论培训结束后,到内地相关省市进行参观学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10天,现场教学5天。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6月1至6月15日培训,共14天,6月16日返程。

(二)报到地点: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详见附件3)

四、其他事宜

1、培训班由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承办,主要负责培训班的教学组织、后勤保障工作;我厅负责培训班学员的选派管理工作。

2、培训班负责学员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费。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

(二)各单位于5月18日前将参加培训班人员名单上报自治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以便统一安排,因受培训条件限制,请勿超员。

联系人:玛莎           

联系电话:0991—5811795;13999156270

传  真:0991—585085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新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新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培训班参训人员名额分配表及名单

3.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交通路线图

4.培训人员信息回执表

 

 

自治区林业厅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