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31.07.2018  02:41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侨联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42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侨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166号)文件精神,经各级侨联自下而上逐级审核、自治区推荐评选“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及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自治区拟推荐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公示如下:

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克拉玛依市侨联,吉木乃县侨联。

全国侨联系统先进工作者:高莉莉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侨联。

公示时间:2018年7月30日-8月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电话:0991-3689765

自治区推荐评选“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