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国办小学学区划分出炉

12.08.2015  13:02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叶晓敏报道)8月11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布了辖区内小学学区划分。

    据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教育局介绍,2015年,辖区内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生源较多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推迟到7周岁。8月15日、16日辖区内小学新生入学报名。8月30日前,各学校对新生入学、编班进行公示。

    乌鲁木齐市常住户户籍适龄儿童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小学学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报名时需携带: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母子健康手册(原件)。

    其中,有房产者: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户址必须与户籍一致。

    租住房屋者:须提供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唯一居住地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搭户者: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适龄儿童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的证明。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携带:街道(管委会)开具的就读登记证明及父母和子女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居住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预防接种证、母子健康手册(原件)等有关证明。

    学区后附说明:3小、14小、22小、26小、27小、42小、55小、82中附小按 “先常住、后流动”的原则招生,从而缓解这些片区生源爆满的压力;3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雪莲小学就读;14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73中附小就读;22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24小就读;26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71小和雪莲小学就读;27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21小就读;42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24小、86小就读;55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雪莲小学就读;82中附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21小和120小就读,若以上被指定学校仍无法满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指定学校安排就读,从而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