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供热办加强降水降温期间供热保障工作

28.10.2014  13:51
          (记者李文雄)据市气象台天气预报,从10月27日傍晚至28日,首府大部将出现强降水降温天气,城区降温幅度达到8至10℃。为应对此次强降温天气,确保降温期间首府市民的正常生活。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立即督促辖区各供热单位提高供暖参数,并积极协调燃气、水、电供应单位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各区(县)要求对供暖初期投诉集中片区加强关注,及时安排辖区供热管理部门、街道、社区进行走访排查,消除供热隐患。 

  各级供热、燃气管理部门要确保供热信息渠道畅通,建立完善水、电、气、暖联动保障机制,督促、协助供热单位切实做好供热突发故障处置准备。 

  为确保强降温、降水期间的稳定供暖,各供热单位要根据天气预报提前提高供暖参数,并加强供热设施薄弱环节的巡检力度,安排服务人员走访供热系统末端片区,做好供热管网水力平衡调整工作,切实做好紧急启动供暖期间的供热安全保障和服务工作。 

  各燃气供应单位要立即与气源上游单位沟通,落实气源,并加强服务、巡检力度,及时做好燃气管网、调压箱的调试工作,确保正常供气。降温、降水期间,各燃气单位不得进行燃气设施施工。 

  降温、降水期间,市、区供热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各供热单位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于不能按照要求做好相关保障、服务工作的供热单位,将按照《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运营服务标准(试行)》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