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实行网上申报的通知

14.04.2015  14:38

新林传发〔2015〕34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

为及时掌握我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情况,加快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实行网上申报的通知》(办资字〔2015〕3号)和《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关于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资地函〔2015〕4号)的有关要求,我厅已于2015年3月13—15日举办了全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培训班,对全区县级及县级以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现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实行网上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理系统在国家林业局官网的在线服务栏目内,网址为: www.forestry.gov.cn 。要求从县级窗口录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信息,审查并逐级上报。

二、管理系统网上账户分为“林业部门用户”与“在线申请用户”两类。其中,各级林业部门有关管理人员,注册“林业部门用户”的账户;申报项目的非林业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等部门用户,可以注册“在线申请用户”的账号。用户应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林业部门用户注册后由各级超级管理员开通,在线申请用户由县级有关管理人员或具有开通在线申请用户权限的人员予以开通。

三、为确保网上申报尽快实施,各地(州、市)林业局或国有林管理局要尽快明确1名主管处(科)长,作为本辖区管理系统的超级管理员,由我厅为其开通网上账户。地(州、市)级和国有林管理局超级管理员有权为本级的管理人员、县(市、区)级或国有林管理分局超级管理员开通网上账户,以此类推。各级超级管理员仅限1人。今后,系统管理人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办理原系统管理人员网上账户注销和新系统管理人员网上账户开通。

四、鉴于目前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所附相关材料尚难于完全录入管理系统中,以及网上审核流程需要逐步规范等,现阶段管理系统以网上申报、统计汇总、定额管理为主,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审核审批并行办理,凡未在网上申报的项目,一概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

五、自2015年1月1日起,凡是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林业厅审核同意或批准的建设项目,都要按要求将申报信息录入到管理系统中。

六、为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需对2015年3月份以前已审核同意或批准(包括已报纸质申报材料待审核审批)项目补录,管理系统近期已开通补录功能,各单位应在4月31日前完成补录工作,届时管理系统补录功能将关闭。

七、对属于秘密级以上的建设项目,暂不输入到管理系统中,单独统计汇总。

八、该管理系统的账户名与电脑物理地址绑定,非该电脑申请的账户名将不可使用。若使用U盾登陆,则可在任一电脑登陆与U盾绑定的账户。若需要U盾的各级管理人员,由地(州、市)林业局或国有林管理局登记,统一由我厅与管理系统开发单位购买,60元/个,费用自理。

联系人:李奇

联系电话:0991—5853436

 

附件: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用户管理说明

 

 

                                    自治区林业厅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