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取消30余名考生高考资格
其中9人存在虚报、隐瞒、伪造学籍或户籍等行为
继吐鲁番市2016年取消71名考生的高考报名资格后,伊犁州又有30余名考生被取消高考资格。
17日,记者从伊犁州教育局了解到,这30余名被取消高考资格的考生中,有20余名考生是经州直县、校两级审核取消报考条件,有9名考生是经州级通过比对高一注册信息、平时成绩、学考成绩等方式审核取消了高考资格。
记者了解到,这9名考生在学籍或户籍上有虚报、隐瞒、伪造等行为,如:徐同学身份证号是内地的,高一、高二未在校实质性就读,空挂学籍,本人和母亲户籍于2012年2月由内地迁入伊宁市,父亲户籍在内地;吴同学身份证号是内地的,高一、高二未在校实质性就读,本人及父母户籍均在内地,不符合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疆高考报名条件。
这些考生分布依次为:伊宁市外国语学校3名;伊宁市英才学校2名;州实验中学1名;昭苏县高级中学1名;兵团四师71团场中学1名,72团场中学1名。经过三级审核,该州招办严厉打击了“高考移民”和“投机报考”现象,维护了州直教育的良好形象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伊犁州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加大州直普通高考资格审查工作力度,该州教育局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学籍日常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县市进一步强化对所辖各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管,严禁空挂学籍现象的发生,并将学校学籍管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各县市教育局年终考核。
为了治理“高考移民”顽疾,新疆普通高中学籍电子管理系统已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系统实现对接,明确规定户籍从外省转入新疆的学生要求提供全家户籍材料、中考成绩证明,学生家长父母至少一方在学生高中就读所在地有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合法稳定的住所证明等,学生高中就读学校所在地与学生户籍地须同属一地。同时,新疆还与高考移民生源地建立通报倒查责任追究机制,对涉及高考移民的公职人员进行查办、曝光,斩断“高考移民”利益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