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住疆全国政协委员征集提案线索的函  

28.11.2016  15:06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定于2017年3月在北京召开。紧扣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十三五”规划的实施,依托住疆全国政协委员运用提案方式向全国政协全会建言献策,推动解决事关自治区全局性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既是住疆全国政协    委员参政议政的崇高职责,也是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所在。
  贵单位作为自治区重要组成部门,了解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自治区中心工作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对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亟需中央高度重视和解决的重大事项、重大产业和差别化政策等问题有着深入研究,所提提案线索问题抓得准、分析透彻、建议合理,是住疆全国政协委员高质量提案的重要来源和可靠保障。因此,希望贵单位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围绕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去极端化”,强基层、强基础,在争取人心上下更大功夫,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聚焦“十三五”规划实施,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就业、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洁净新疆建设等方面,
  积极为住疆全国政协委员提供提案线索和相关材料,协助形成高质量提案提交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同时,积极为住疆全国政协委员推荐大会发言选题,争取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作大会发言。通过提交高质量提案和大会发言,积极向全国政协议政建言,努力争取中央关注和国家各部委更多的支持,推动解决影响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实现科学跨越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重大问题。
  我们将于2017年2月中旬召开住疆全国政协委员座谈会,就提案征集工作进行协商讨论,确保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交一批高质量提案。
  请将提案线索(要求500至1000字)和相关材料于2017年1月15日前送交自治区政协提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协机关1103室)。
  联系人:温古苏木、孙艺
  电  话:0991-4608664(兼传真)
  邮  箱:[email protected]


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