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机局住村工作组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

25.11.2015  13:02

2015年11月22日,自治区农机局住巴楚县色力布亚镇阿克墩结米(13)村工作组,组织住村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强化住村期间纪律约束,增强贯彻执行《准则》、《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住村工作组组长贾立新组织住村干部集中学习了《准则》和《条例》原文,解读了两项党内法规修订的背景、意义和亮点,着重讲解了修订后纪法分开的内容区别。为使住村干部对《准则》和《条例》理解更透彻,还专门从中纪委网站上下载了中央纪委法规室“两部党内法规”权威答疑:“党员到底能不能炒股”、“党员开车严重超速怎么处分”、“党员超生还要党纪处分吗”、“党员奢靡享乐怎么界定”、“如何区分礼尚往来与收受礼品”、“党员能否参加老乡会、校友会”等篇目,使学习内容更具体生动、更贴近实际,增强了学习效果。
  住村工作组工作组组长贾立新在学习结束时,向住村干部提出3点要求:
  一是自觉学习理解《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近期学习的重点,在集中学习的同时,加强自学。通过新闻、网站、报纸关于《准则》和《条例》的报道与释疑,切实做到学深、学透,真学、真懂。通过学习树立敬畏之心,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行动的戒尺和思想的准绳。
  二是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外化于行。要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作为住村干部尤其要强化自我约束,慎独、慎微、慎始、慎终,自觉遵守工作组纪律,主动积极做好住村工作,守住《准则》和《条例》不可触碰的底线,绝不越雷池半步,既为党组织负责也为个人负责。
  三是通过学习提升思想境界,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要严格加强自我约束,给村干部、党团员做好榜样,主动接受村民监督。住村干部要牢记“紧密联系群众”优良作风,视群众为衣食父母,增强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以个人严谨的言行、优良的作风和务实的工作,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