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积极推进“天山众创行动”创服机构将享政府补贴

11.10.2016  16:36

亚心网讯,9日,记者从自治区科技厅获悉,由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共同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众创行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于10月10日起执行,这将更有力地激活新疆的创新基因。

记者了解到,“天山众创行动”是指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自治区加快构建一批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新型服务平台,激发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活力,营造科技创新创业良好生态环境。

天山众创行动”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在自治区科技厅备案的自治区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创服机构)的运营和发展,采用后补助方式,通过绩效评价,对运行良好的创服机构的运行费用给予一定补贴。

在“天山众创行动”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自治区对创服机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不同等次的补贴额度依次递减,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年平均运行费用补贴为30万元,星创天地每年平均运行费用补贴为15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创服机构不予补贴。创服机构享受运行费用补贴最多不超过三次,连续两年绩效评价差或不参加绩效评价的,取消自治区级创服机构备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