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党委召开2015年第二次常委会
1月10日下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召开2015年第二次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伊犁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责任分解方案》等一批相关文件、规定和其他事项。
伊犁州党委书记黄三平主持会议。
州党委领导马宁、黎明辉、田洪、张勇、张新生、努热木、阿不都沙拉木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性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伊犁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伊犁,对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围绕“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总战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做主、坚持依法治理有机统一,不断推进伊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法治伊犁建设。
会议审议并原则性通过了《贯彻落实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责任分解方案》。
会议强调,州党委工作会议已经对今年全州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部署,现在进入贯彻落实的重要时期。抓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关键是各级党委要发挥好统领各方、统筹推进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人大、政府、政协要抓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州各项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完成。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主动作为、勇担使命,全力推进伊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会议审议并原则性通过了《伊犁州宗教事务管理十六项制度》。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依法加强对新形势下宗教事务的管理,深入推进宗教领域“去极端化”工作,州党委统战部、州民宗委结合州直宗教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十六项宗教工作规章制度,保证了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促进了自治州宗教工作的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首先要打好基础,宗教工作就是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做好宗教工作关键要加强宗教管理,做好“去极端化”工作,促进宗教和谐。宗教管理不到位、不规范、不依法、不严格,就会导致非法宗教产生,非法宗教就会带来宗教极端思想的蔓延,就会导致社会不安定。新的一年,我们要按照国家政策依法管理,在“去极端化”上主动进攻,落实好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会议听取了2014年援疆工作情况及2015年援疆工作思路汇报。
会议强调,2015年援疆工作要服从服务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援疆项目为抓手,突出凝聚民心的群众基础,增强苏伊两地的情感交流,不断放大援疆成效。各级援疆部门要利用冬季时间做好项目开工、复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施工季节一到迅速全面开工建设。要加大项目落实力度,确保援疆项目落地。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援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形成有效对接,合力推进。同时,要加强对援疆干部的关心和关爱,确保新一轮援疆工作真情援疆提高层次、科学援疆提高质量、持续援疆提升效果。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性通过了《中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统战援疆工作方案》等,研究了自治州“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等相关事宜。
州领导沙布尔、于青山、牛正夫、费丽明、冯新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