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环保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0.04.2016  16:37

  为贯彻落实伊犁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伊州政法函〔2016〕8号)的通知精神,保持规范性文件清理与现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衔接。近日,伊宁县环保局按照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安排。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 的原则确定,伊宁县环保局成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科室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分工协作,落实责任。为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任务,对清理工作采取分级负责制,谁制定、谁分管、谁清理,逐级报审,将清理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做到及时清理,按时报送。

  三是抓好落实,保质保量。实施源头控制、分层分级分类清理,确保清理结果彻底、准确,无遗漏。

  四是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避免违法或不当规范性文件出台。

  今后,伊宁县环保局将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健全长效机制,保证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