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

04.03.2015  12:47

      近日,记者从伊宁县委宣传部获悉,伊宁县日前出台了《2015年扶持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若干惠农政策》,将为今年农牧民增收加油助力。

      内容如下:投入386万元,鼓励农牧民从疆外购买良种肉牛、羊,每头(只)分别补助2000元和220元;疆内购买优质牛、羊,每头(只)分别补助9000元和200元;疆内购买萨福克种公羊、哈萨克种公羊,每只分别补助3600元和1000元。同时,鼓励农牧民办理养殖业保险,给予一定补助。

      投入450万元,鼓励责任田相邻的农户发展联合种植或流转给种植大户、合作社和企业,破除老旧田埂、平整土地,连片面积达到300亩以上,按照相关标准种植经济、粮食作物的,给予土地经营者一次性每亩150元的补助。

      投入848万元,对2014年秋季和今年春季新定植的特色林果,连片面积在5亩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今年11月,第一次验收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兑现补助资金的60%;2016年6月,第二次验收成活率保持在85%以上的,兑现补助资金的40%。投入114万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当年新建库容300吨以上的保鲜库每座补助4万元,每增加100吨追加补助1万元;对企业或合作社当年新获得自治区级名牌农产品的每个奖励2万元;对企业或合作社当年新获得绿色食品称号的每个奖励3万元、有机食品称号的每个奖励5万元。

      投入1400万元,在14个扶贫重点村遴选出有发展意愿和能力的1750户贫困户,经村委会公示公告,村民无异议后,实施一户一策帮扶。投入1500万元,对3500名“80、90后”实施免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的“三免”劳动力技能培训。对参训学员每人每天补助15元,在县技工学校参加集中培训的学员每人每天再补助5元食宿费。

      投入2750万元,对伊宁县户籍的居民按购机补贴目录自主议价购机后,按相关标准直接补贴到户。投入2000万元,通过“一事一议”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人畜安全饮水等公益事业建设。

      鼓励农牧民购买安居富民楼房,对本县符合宅基地划分条件,但主动放弃申请宅基地的农牧民,购买县城、乡(镇)场统建楼房,购房首付款达到30%的,每户给予4.5万元补助。符合贷款条件的购房户,在取得贷款后,对其5万元以内的购房贷款给予3年的贴息。投入700万元,鼓励符合宅基地划分条件的农牧民,在父母原有宅基地院落内分户建房,不再申请新划宅基地的给予每户3.5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