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农机安全执法有效措施与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28.10.2014  11:07
      一、伊宁县农机化基本情况
      (一)农机化基本情况:截止目前,2013年全县农机总动力达30.17万千瓦,全县拖拉机拥有量达到10388台(其中报废1760台),大中型拖拉机4912台,小型拖拉机5316台,联合收割机160台。2013年完成机耕面积130万亩,全县农林牧渔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0.2%目前,全县农机安全形势总体良好,农机事故率控制在0指标范围以内,未发生重特较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
      (二)农机监理站情况:监理站现有人员17人(借调2人),内勤办理业务人员8人,外勤监理执法人员9人(成立四个执法中队);目前装备4辆执法车,其中投入22万更新了2辆皮卡执法车和23万元购置1辆农机检验检测车并对设备完成了安装调试和程序初检尝试,同时配齐事故处理设备等。
      经过几年的实践,伊宁县农机部门在农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过程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工作条件、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但离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加以改进完善。
      二、伊宁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三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县农机局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的管理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行责任追究、责任倒查制度。建立了以县农机监理站和执法中队为主导、乡农机站为基础、村农机安全员为补充的三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形成了农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监督管理,努力消除事故隐患。
      县农机局采取各项有力措施,严把驾驶员培训及拖拉机检验关,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田检路查活动,大力整治拖拉机及驾驶人无牌无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上路作业及违章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非法改装、未安装反光警示标识等违法违章行为。2014年检验拖拉机8310台,截止目前,有牌率达到95%以上,持证率提高在85%以上,农机事故指标控制为0。
      (三)平安创建示范带动有序推进。自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以来,伊宁县“平安农机”示范乡已达到17个,“平安农机”示范村60个,平安农机户2650,通过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有效加快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有力地带动促进了伊宁县“平安畅通县”、“安全生产先进县”的创建工程并获得命名。下一步计划在2015年内创建全国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取得成功。
      三、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措施
      近年来,伊宁县不断探索和创新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亮点纷呈,农机行政执法、平安农机创建、安全生产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走在了州直其它县市的前列。
      (一)强化责任意识。为了进一步强化全县广大农机手和农机户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年初,我们联合乡站人员,结合各自的责任区走村入户,与全县 名驾驶员及农机配件经销商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注重宣传教育。农机监理站加强对各类农机车辆及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深入开展农机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制观念,服务“三农”教育,牢记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发挥媒体网络平台。累计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媒介播发宣传标语口号近2万条。
      2.利用乡村巴扎宣传。组织人员发放宣传单等宣传资料近10万余册等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列》等安全法规,并按照农机安全生产宣教“三进”活动要求,即:深入农机具相对集中大乡的村队组织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走进每家农机户中开展一次面对面农机安全法规宣教活动并发放安全知识手册500余册。使农机户牢记农机安全法则,进一步树立农机安全责任意识。2014年6月23日,县农机监理站走进愉群翁回族乡拜什温村中心小学,对全校一年级至六年级的师生共计460名,通过悬挂横幅与挂图、摆放农机安全法制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展板2块、发放张贴宣传标语与农机安全知识手册近千份、开设法制授课和事故案例讲解进班级等形式,开展了一场生动形式多样农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广大师生农机安全法制意识和农机安全意识。
      (三)强化综合执法
      1.严格遵照农机“三率”要求和结合“打非治违”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古尔邦节等重点节假日安全月的安排,有计划的、有目标的、有针对性的、有重点的集中对不通班车村队路段和事故易发路段和拖拉机作业相对固定的沙场、砖厂、石场等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查出拖拉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未按规定粘贴反光警示标志、拖带超长超宽拖车等安全违法行为。年初,选配1名执法监理员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长年流动开展农机安全检查整治,彻底改变了过去管理、执法、检查不力的状况,从而从根本上对加强了农机交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监督治理。
      2.创新规范田间路查管理模式。为了便于了解掌握全县各乡镇(场)拖拉机和驾驶员的流动情况,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完善田间路查日报日查制度和统一制作印发田间路查登记册,通过对拖拉机和驾驶员试行登记动态管理,同时,农机局绩效办不定期对执法中队的田间路查情况实施回访监督机制,对拖拉机和驾驶员流动情况有效掌握以外,及时对四个执法中队的执法情况起到全程监督的作用。仅2014年,全县全年共出动农机综合执法人员410多人次,共检查拖拉机8479台次,纠正违章作业的拖拉机82台次,共检验拖拉机8310台,截止目前,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为1760台,新培训考试驾驶员150人,取得驾驶证140名,合格率达到93%;协同交警粘贴反光标志已完成总拖拉机的90%以上。
      (四)协同乡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处置能力不断提升。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应急处理程序,及时有效地进行事故救援和处置。2014年6月22日在总结分析2013年度组织实施的伊犁州较大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演练的基础上,尝试了与交警、运政等成员部门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协同演练,极大地巩固提升了农机队伍应急救援的反应能力、在组织协调能力及事故处理能力。
    四、农机监理安全执法工作存在问题
      (一)农机安全执法存在法律上的“盲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使农机监理机构在工作上出现了盲点,使农机监理机构如同单纯的车管所一样,只对所负责的拖拉机进行挂牌、办证、检验工作,也可以理解为一个被动的办理牌证的办公场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的理解,“乡村道路”同属于“道路”的范畴,应该不在农机主管部门的管理范围内。这样,农机监理部门的执法范围仅局限于乡村、田间、场院,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执法区域必将越来越小。而《道路交通安全法》又没有赋予农机监理部门行使路上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罚权(包括乡村道路),也就是说与道路有关的执法活动,农机监理部门去管理,都应该视为不允许的。这种状态,无疑给农机管理部门带来新的问题,农机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拖拉机不能全面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尤其是对拖拉机的年检审验和驾驶人员的教育不能有效地进行监督管理,很难保证农业机械良好作业状态和驾驶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
      (二)部分农机户农机手认识不足。农村道路错综复杂,参与农机交通活动人员涉及千家万户,部分农机手对农机安全监管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认为拖拉机特别是小型拖拉机是自己的农具,主要用于农田作业和生活服务,很少上公路,操作比较简单,技术容易掌握,一般的技术维护和维修问题自己就能解决,不存在安全问题,也就没有必要到农机部门进行知识培训,没有必要花钱费工夫办理牌证和进行年度检验,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出现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机手以众抗法的现象。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形,而由于农机手操作不当造成的交通事故,执法过程中遇到部分机手持有汽车驾驶证驾驶拖拉机,由于驾驶员不了解拖拉机的结构特点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
      (三)农机安全执法力量不足、经费待遇问题、基层基础设施薄弱和装备缺乏,农机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首先是我县农机安全监理执法队伍人员不足,应有人员编制为23名,实际在岗在编人员为15名,由于伊宁县农机保有量位居全州先列,伊宁县又为农牧业大县,农业机械发展程度不均衡,农机具分布广泛、不集中。其次是待遇和执法装备问题,按照州党委和州政府办公厅合发关于加强农机执法队伍建设中所提到的农机执法队伍待遇和配备装备上与公安交警享有同等待遇的偏差。伊宁县未能完全按伊州党委、政府办公厅下发的〔2012〕年56号文件中所列举的比例执行。当前,装备建设是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按照国家《农机监理技术装备标准》要求,农机监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检验检测、事故勘察仪器以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但以目前实际情况看,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配备情况也不尽一致,未能按从上至下文件政策落实。特别是乡站人员普遍存在的出差费难以落实,再次就是乡站阵地和基础设施薄弱,普遍存在乡站办公室不够,部分乡对农机工作不太重视,在办公阵地上安排与其他乡站合挤一起办公,致使相互影响正常工作;有些乡站办公阵地和办公设施简陋,缺少正常的办公座椅和纸张及更换打印碳粉等办公用品及设施;有的年久失修,墙面和办公环境形成“正比”脏乱差,不仅如此还四处“通风”墙皮时不时脱落。综合上述问题致使对农用机械监管、建设发展降低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增加难度和工作的强度。伊宁县监理队伍建设与农机监理发展不相适应,乡站监理队伍整体素质不一致,文化程度参差不齐;人员结构不合理,步入老龄化。农机监理部门普遍存在着“重执法轻服务”的现象。工作实际中,农机监理部门强调执法监督,而应履行的义务却关注的较少。甚至还存在着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突出表现在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的检审方面,只要交上检审费,就算年检审通过,既不对农机具进行检验,也不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考核。机手交上了费用,却不能及时得到应有的服务,使群众误认为农机监理,只是单纯的收费,违背了农机监理工作的目的,失去了应有的社会作用和价值。农机监理人员执行权利与履行义务不对等,还造成农机监理过程中少数监理人员不尊重机手、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现象,使机手对农机监理部门产生敌视的心理,影响了农机监理部门和机手的关系,使机手对农机监理部门的执法产生一定程度的抵触情绪。
      五、做好农机安全执法工作的应对措施与建议
      (一)坚持以 “以人为本” 寓教于乐的科学宣传教育形式和宣传教育手段
      1.广电宣传教育部门要积极做好均衡与调整,认真发挥广播电视和新型媒体作用,以及乡村广播“村村通”大喇叭小喇叭宣传教育工具,有计划针对性抓好长期性农机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大农口和技能培训部门要加强与农机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总结伊宁县以往的 “科技之冬”、就业大培训平台与农机执法面对面宣传教育相结合,在全县性的各类培训计划中将农机手操作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广大机手遵纪守法、自觉服从管理的意识。
      3.建议尝试文化部门要以编排小品、幽默段子等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直观教育的寓教于乐宣传教育文化精品,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农机执法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一个都来关心支持农机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农机执法机构和乡站阵地建设
      1.应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更新补充农机取证、通信等执法装备,使之适应满足当前农机执法工作不断变化的需要,把农机管理纳入法制管理。
      2.要解决农机安全监理重交管、运管,轻农机监管的现象和探索形成交管、运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把农机执法工作纳入联合执法常态化管理轨道。与安监、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的配合与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以克服法律法规对农机执法的限定,确保农机执法的顺利开展。
      3.进一步完善农机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原有执法依据、程序进行梳理完善,做到执法依据、程序合法,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三)加强农机执法队伍建设,配备备齐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机执法队伍
      1.计划地培训监理人员,加强农机监理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培养。农机监理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机监理部门执法水平的高低,监理人员要具备广博的业务知识、一定的社会经验以及较强的业务实践能力,履行政策法规时,始终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树立服务农业,服务农户,服务机手的思想意识,自觉摆正监理与服务的关系,保证农机安全生产。
      2.重点加强对农机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其执法能力和业务工作水平。要以开展“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活动来推动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工作中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使广大农机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真正树立好农机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建立多元责任主体定位工作重心。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的各项治理制度和协调机制
      一方面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全县目标治理考核体系,并通过县与乡镇、乡镇与村、村与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乡镇、村、组三级对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另一方面农机部门要与交警、教育、安监、宣传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在涉及农机联合执法检查、农机安全教育、农机安全治理工作的监督和协调、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时,让参与部门尽职尽责,将该工作视为本职工作,并主动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重新定位工作重心,农业机械分布于广大的农村,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好坏在农村,因此农机部门应将农机监理工作重心下移,以行政村为安全单元体,大力推进农机安全村和“平安农机”示范活动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农机安全乡镇、农机安全村和农机安全户以及示范村示范户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广大农村人人讲农机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为农机户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指导农机户进行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保养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