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01.04.2015  14:16
  伊吾县有饮用水源地30多处,经检测,饮用水符合国家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近日伊吾县制定《伊吾县城镇饮用水源地划分技术方案》、《伊吾县农村饮用水源地划分技术方案》。

  方案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水质,做好水源地环境监察,及时发现和整治水源地存在的污染隐患。完善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完成了全县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围栏建设和警示牌设置。加强对伊吾河流域的环境保护,将伊吾河整条河流列为一级水源予以保护。禁止冰川旅游开发,禁止在伊吾河中上游建设任何排污企业和养殖场,禁止在伊吾河中上游设置排污口,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各单位要相互配合,积极协调,坚决制止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提高居民幸福生活指数。为加快生态伊吾建设,推进环保模范县创建工作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