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企业新招用人员岗前培训享全额补贴
21.06.2015 19:45
本文来源: 信息网
新疆日报网讯(记者李春霞报道)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近日,新疆出台《自治区企业新招用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规定企业对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开展岗前培训,可享受全额培训补贴。
企业岗前培训包括企业内自行培训、师带徒培训,委托职业院校等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等。按照《办法》规定,企业岗前培训按现行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给予企业全额补贴,企业新招用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岗前培训补贴。
《办法》所指的企业需具备的条件有:正式在册职工人数10人以上;按照相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与新招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在自治区境内依法工商登记注册、纳税的独立核算的企业。
据了解,企业对新招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时,需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培训申请并附培训人员花名册进行报备。培训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企业就业的,企业根据实际就业人数,填报相关材料向县(市、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岗前培训补贴。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收回已拨付的岗前培训补贴资金,并取消其享受自治区对企业的各项就业政策资金补贴支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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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6.2015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