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经信委《关于认定2018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的通知》
关于认定2018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的通知
新经信企业〔2018〕23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的通知》(新经信企业〔2018〕16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18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经自愿申报、地州推荐、系统审核、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全区共有11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4个小企业创业基地通过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授予新疆万政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米东亚恒远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1个平台“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称号(详见附件1)。
二、同意授予新疆软件园管理办公室、富蕴县至信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等4个小企业创业基地“自治区小企业创业基地”的称号(详见附件2)。
三、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能力;积极开展“双创”工作,鼓励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就地就近吸纳就业人员,开展相应的服务活动,提高企业创业成功率;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实现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等方面发挥支撑和示范作用。
四、自治区对示范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复核1次,对合格的予以确认,并积极推荐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对复核结果不合格的将予以取消。
附件:1. 2018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2. 2018年自治区小企业创业基地名单
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国防科工办)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