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15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企业创业基地的通知

02.12.2015  15:57

新经信企业〔2015〕143号

 

关于认定2015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企业创业基地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自治区各行业管理办公室: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企业创业基地的通知》(新经信企业〔2015〕2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经审核、评审和公示,现将2015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企业创业基地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授予新疆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奎屯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18个平台为“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详见附件1)。新疆大学信息技术创新园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汉博文化投资有限等8个小企业创业基地等为“自治区小企业创业基地”(详见附件2)  。

二、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企业创业基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能力,提高企业创业成功率;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实现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等方面发挥支撑和示范作用。

三、自治区对示范平台及小企业创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复核1次,对合格的予以确认,并积极推荐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对复核结果不合格的将予以取消。

 

        附件: 2015年自治区小企业创业基地名单及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xls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6日

抄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