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改革将对新疆百姓生活影响几何?
编者按
1月4日,国家发改委宣布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这是2014年11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推进价格改革以来放开和下放的首批价格,其中服务类价格占大头。2014年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改革是新疆经济最大的动力源。那么,随着国家层面的价格改革“触角”深入全国,这样的政策“红利”对新疆普通群众的生活影响几何?对新疆经济增长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7日,记者就上述问题分别采访了自治区发改委、工商局,新疆机场集团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为读者梳理价格改革释放的信号以及对新疆普通群众的消费和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
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物业费、小区停车费不会“一放了之”
近日,国家发改委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中包括:铁路客货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和会计师服务、资产评估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部分律师服务等价格。
相关信息一出,有不少人担心,价格放开后是否会对百姓生活产生影响?1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自治区发改委刚刚接到相关文件,还未制定具体的实行措施,此外,即使价格放开,政府仍会加强监管,坚持放管结合。
记者调查发现,物业公司对价格放开有期待也有担忧。“这些文件刚出来,这两天网上有很多相关新闻。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我们也会继续关注,如果接到通知,我们也会根据政府的要求,制定相关的实现措施。”乌鲁木齐市金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该负责人表示,各地都要执行国家政策,但是目前新疆该如何执行还需要进一步讨论和市场调研。即便放开,物业公司也不能随便涨价,而是要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同时,根据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业主可以选择满意的物业公司,解聘不满意的物业公司。
据了解,目前乌鲁木齐市小区地上停车费普遍在每月100元左右,地下停车费在每月300元左右。对于住宅小区停车费是否上涨的问题,同样受到高度关注。有专家表示,如今业主自我管理、主动维权的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论是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还是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都可以由业主委员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比质比价,选聘服务质量好、收费标准低的物业服务企业。
目前停车位的供需矛盾在全国很多城市都存在。按照国家政策,这些服务价格放开了,但也不会“一放了之”,物价部门还会做好监测和跟进管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张瑞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