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代表委员聚焦《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新疆代表委员聚焦《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
(记者任江刘书成卉子任华)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新疆一些代表、委员认为,修订和完善《立法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在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具有重要意义。
董新光代表告诉记者,此次对《立法法》的修正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生动体现。“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通过后,将使政府行为更加依法有据。”董新光代表说。
潘晓燕委员认为,此次《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在关于《立法法》制定宗旨的表述中增加了“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等,是一个积极的变化。“要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布娲鹣·阿布拉委员表示,此次《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对政府行为进行了规范,为地方政府行使权力设定了明确的边界和期限,对推动政府行为杜绝任性和随意,依法行政极有意义。比如,《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完善了税收法定的相关规定,使纳税人对税收负担有更加稳定的预期。
“立法的过程要求广泛征求民意,这就加强了在立法过程中听取基层和有关群体代表、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有关专家等意见的要求,有效保障了立法的科学性。”黄昌元委员等认为,拟扩大地方立法权是此次草案的一个关键词。
尼相·依不拉音代表说,以前立法基本是根据部门利益出台的,人大在立法方面的主导地位发挥不够;现在确立了人大的立法主导地位后,人大广泛征求专家、百姓等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立法的质量得到了突破。
胡志斌委员告诉记者,《立法法》是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对《立法法》的修正是为了规范立法行为、提高立法质量,这将有利于提升依法保护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能力。
“扩大地方立法权是地方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赋予所有设区的市人大地方立法权。这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提升政府的管理水平。”法蒂玛·马合木提委员还建议,要加强对地方立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立法质量,防止立法权被地方滥用。
曾存、麦尔丹·木盖提等代表认为,修正后的《立法法》将促进今后的法律体系建设,提升立法质量,这对提升全疆各族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以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都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在当前新疆“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对于依法打击“三股势力”、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也具有特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