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府环保总体目标公布
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昨日,市政府网站公布2015年我市环保工作的总体目标。
2015年,我市坚持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安全两个导向,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继续巩固和扩大大气污染治理成效,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PM10浓度较2014年下降2.5%;加大氨氮减排力度,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确保我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河流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湖库水质趋于改善;严格工业污染治理,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严守生态红线,重点生态区域得到有效保护,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把首府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继续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果,市环保局依托国家、自治区的支持,组织开展了大量的基础性科研工作,同时广泛征询各方专家意见,为我市大气污染“供热、工业、扬尘、尾气”四大污染治理献计献策。今后,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环保局将多措并举,继续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
2014年,我市全面完成了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特别是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通过不懈努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提高到85%,达标天数310天,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同比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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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交通干线两侧噪声较大
(记者郭军鸽)昨日,市政府网站公布2014年全年4个季度(每季度一次)全市四类功能区噪声监测情况。
监测显示,一类区(居住、文教区)昼夜、二类区(居住、商业混杂区)昼夜和三类区(适用于工业区)昼夜等效声级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同比均呈现下降趋势,其中昼间下降了0.1~1.1分贝,夜间下降了0.4~0.7分贝。
值得注意的是,四类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的昼间等效声级达到国家标准,夜间等效声级超标9.8分贝,同比分别升高了2.5分贝和2.6分贝。
据悉,截至2014年12月20日,乌鲁木齐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742936辆。市环保局表示,机动车辆流量及密集程度对四类功能区声环境影响显著,建议采取限制鸣笛、控制车流量等措施缓解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