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取暖费要下调”属瞎掰
03.09.2014 14:34
本文来源: 市政府
(记者王璐)近几日,一条2014至2015年度取暖费调整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不仅称价格将下调,而且供暖期也有变化。昨日,记者联系到相关部门,得到明确答复,这一消息纯属传谣。
这条传播的消息称:取暖费每平米由22.5元调整为17元,供暖期从10月25日至3月25日。
9月1日,记者联系市发改委和市热力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暖气费每平米规定是22元,且并没有接到任何相关的调整文件。
乌市供热办副科长胡昕表示,这一消息纯属传谣,供热部门未接到有关调整取暖费和采暖期的文件。市民不要轻信。根据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本市供热期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供热企业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
本文来源: 市政府
03.09.2014 14:34
故
事
乌鲁木齐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公示
乌鲁木齐市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8个,批复总面积127992.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