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京津冀环保协同发展 天津投4亿元支持河北治大气

22.10.2015  11:43

  本报记者郭文生 见习记者任效良天津报道 天津市环保局日前受天津市人民政府委托,与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分别签订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明确天津市2015年投入两亿元支持沧州市燃煤锅炉综合治理、散煤洁净化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投入两亿元支持唐山市燃煤锅炉淘汰及清洁能源替代、民用燃煤洁净煤替代等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目前两市资金已全部到位。

  合作协议约定,天津市将与沧州市、唐山市两市分别建立对口帮扶、共同治理工作机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对两地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给予援助和支持,针对重点污染源共同开展联合应急、联动执法、协同治污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每年天津市支持河北两市大气污染治理的项目,将由天津市与两市分别协商确定,形成援助资金项目备忘录,作为资金拨付依据。天津市财政局根据确定的治理项目预拨资金给沧州市、唐山市财政局,专项用于大气污染治理。沧州、唐山两市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要求,严格做好援助资金的监管,专款专用,并根据中央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天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与沧州市、唐山市签订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只是京津冀区域环保协作取得积极进展的一部分。下一步,天津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天津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京津冀联防联控治理污染的新机制、新模式,努力在环境保护协同发展领域率先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