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党的制度建设重要里程碑

18.11.2014  14:16

  日前,《中共中央关于再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标志着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这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到新高度,要求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确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明确指出,“在我们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我们党是先锋队,对党员的要求应该更严”。

  制度的笼子,不扎紧,就如牛栏关猫,徒具形式;不打理,就会落尘生灰,松懈乏力;执行不好,就会像“稻草人”,起不了作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一项重点任务,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党的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用两年时间、集全党之力,清理殊为不易。经过清理,首次摸清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度的家底,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经过清理,一揽子解决了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切实维护了党内法规制度的协调统一,极大提升了党内法规制度的权威,也有力促进了党内法规制度的遵守与执行。

  集中清理工作的结束,意味着一个面向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正以全新的面貌清晰地呈现在全党面前,为新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吹响了奋进的号角。

  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已迈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适应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任重而道远。做到让制度健全起来,就需要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加快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实现让制度科学起来,就需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切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确保让制度威严起来,就需要把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执行为先、执行为要,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潮平岸阔,风正帆悬。我们相信,随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制度的笼子必将越扎越紧密、越用越给力,为从严管党治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