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让干部时时感到戒尺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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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案一审开庭。刘铁男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中痛哭流涕地说:“我如果按照党的纪律严格要求,也不会犯法!”
回头细数,不少落马领导干部忏悔时都会提到,“如果组织早点提醒自己、处理自己,就不会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走那么远。”这固然有贪腐分子为己开脱的成分,但也说明,从严管理干部还有不少需要改进和提升的空间。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如果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作风不正,那党的建设是不可能搞好的。“严是爱、松是害”,管理干部就当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从严选任,防止“带病提拔”
10月22日,《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草案)》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裸官”不得担任有关领导职务,不得在重大涉密、安全、财政、金融监管、人事、财务等重要岗位、敏感岗位任职。此前,广东已对866名“裸官”进行了任职岗位集中调整,他们分别被采取了提前退休、调离重要岗位及自行辞职等方式处理,还有200多名干部在被查出“裸官”后选择了“迁回家人”。
广东对“裸官”的治理,是各地十八大以来对干部选用标准进一步从严的一个缩影。今年初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规定6种情形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新要求,把不符合好干部标准的干部挡在了提拔任用的门外。
此外,新《干部任用条例》还作出了“十不准”纪律要求,如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涂改干部档案等。同时,中组部还及时配套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作出“十个严禁”的纪律规定,在严格人选把关上提出“四个不得”措施,在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方面提出“五个一律”规定,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今年初,湖南省通报,衡阳市雁峰区原副区长朱松泉存在不符合任职资格、没有履行相关程序以及突击提拔等问题。由此,衡阳市免去朱松泉的职务,按科级职务安排工作;同时,对时任常宁市委书记、组织部长、雁峰区委书记等6人诫勉谈话或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一人违规提拔,既处理当事人,又追究责任人,这是近年从严问责违规用人的一个典型案例。
而今,新《干部任用条例》对追究责任的主体作了细化——凡用人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也提出,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
从严考核,防止“为官不为”
站在领奖台上,一般都是取得好成绩、获得荣誉,然而这一惯例被陕西渭南市打破。10月23日,在渭南市召开的2014年综合观摩暨第三季度工作讲评会上,有6个县市区因为“较差”也上台领奖,领到的是赫然写着“最后一名奖”的“黄牌”。这一“突然袭击”,着实让6个“后进”单位羞红了脸。
长期以来,对单位和干部的考核测评、奖惩机制一般都倾向于突出表扬“先进”,而忽略了“后进”,这让部分干部认为即使不创先、不争优,也不会受到批评,于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最后一名奖”的出现,给“为官不为”的干部敲响了警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认为,解决“为官不为”问题,应建立起科学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用完善的激励机制防止“太平官”思维。
GDP“统考”时代,干部争着往经济发展态势好的地方跑,有人戏称“无论谁坐在这个位子上都能在考核中拿到好名次”。相反,需要“啃硬骨头”的地方却鲜有人问津,干部们抱怨“在这些地方往死里干也拼不过常年拿前几名的地方”。于是出现了“两头减压”现象,这两类干部都缺少干事的压力和动力。2013年底,中组部出台《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立下考核新规,突出科学发展导向,明确政绩考核要看全面工作,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实际成效。新规明确,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设置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考核指标。
各地也陆续出台新版考核办法,对考核结果运用“动真格”,严惩“为官不为”各种行为。河北推行干部使用“综合量化提名”办法,将近3年年度考核成绩纳入干部提名环节;宁夏规定,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的,要降职使用;甘肃明确,领导班子被评为较差等级的,对班子主要负责人降职或改任非领导职务,其他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或平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
上班“淘宝”、炒股、打牌,午休时间和朋友小酌几杯,端午发串粽子、中秋发盒月饼……这些曾被认为是司空见惯的“小事”,如今却成为广大干部严守底线的“行为禁区”,甚至可能会因此被中纪委官网点名曝光。自中央八项规定施行以来,官网已通报批评了上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不少干部慨叹,“官不好当了”。
对于社会热议的“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总书记指出,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领导干部要做到“三严三实”。
对此,山东日照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邹斌芳深有感触:“从严,就要对干部监督管理的时间、空间、内容、重点等都进行扩展和延伸,从八小时以内延伸到八小时以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从思想政治延伸到生活情趣,从事中、事后扩展到事前严早、严小、严预防,从关键岗位人员扩展到所有党员干部。”
中央党校党建部副主任戴焰军则认为,从严管理干部,制度是根本,要通过一系列监督管理干部队伍的制度来规范干部行为规范,令其行之有矩。他举例说,近年来中央先后出台系列规定,严查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履历造假、“吃空饷”等问题,就是从制度层面筑牢严格管理干部的“防火墙”,干部监督呈现的是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的高压态势。
“当干部不容易,事业才会有希望;当干部不舒服,老百姓才会舒服一些。”只有这样,干部队伍才能真正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