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经 新发改社会 [2013]147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装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 阿勒泰市公园路 31 号(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院内)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为四个标段:一标段: 产房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装修;二标段:中心供氧室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装修;三标段: ICU 室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装修;四标段: 监控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一、二、三标段: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四标段:具备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安防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一至三标段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四标段需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3.2. 本招标项目 一、二、三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7 日至 2015 年 3 月 11 日每天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乌市南湖东路天平巷36号 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供的证件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近两年投标企业和所报建造师的类似工程业绩、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通知单、联合体协议书、外省(市)投标单位须持进疆备案资料等;一至三标段同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造价员资格证、安全员岗位证和考核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四标段同时需提供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技术防范专业培训合格证书、造价员资格证。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方可参与投标。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并携带复印件叁份加盖单位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至 2015 年 3 月 16 日,每天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30 时,到 乌市南湖东路天平巷36号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标段 ,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 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 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伍万元整/标段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
地址: 阿勒泰市公园路31号 邮编: 836500
联系人: 何卫平 联系电话: 0906- 2133215
联系人: 黄磊 联系电话: 13999870613
201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