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0月149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新疆日报网讯 温丽娜通讯员孟祥忠今年以来,我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1-10月,党纪政纪处分1498人,同比增长59.8%。
11月18日,自治区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通报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1-10月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分析研判了当前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进一步强化反腐败协调职能,全面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整合执纪执法机关力量突破大案要案,有力推动了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1至10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70件,同比增长90.3%;党纪政纪处分1498人,同比增长59.8%;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72人,同比增长9%。
紧紧围绕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总目标,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案件。全区共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39件,同比增长602.9%;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2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通过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明了党的纪律,惩处了腐败分子,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会议强调,当前我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腐败案件依然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复杂性不断加大、作案手段日益隐蔽、涉案领域越来越广,给执纪执法机关办案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挑战。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忠实履职、优势互补、通力合作。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指导,始终做到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推动反腐败协调工作规范化。要充分体现专业优势,统筹办案资源,加大对案件线索的排查力度。健全办案成果运用机制,强化“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理念,及时公开曝光、通报典型案件,坚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注重改进办案手段、创新办案方法,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不断提高全区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2013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移送案件审理和侦办情况的汇报,研究讨论了《自治区涉案财物移交和处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