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自 治 区 机 关 发 电
新人社明电〔2015〕63号
关于开展全区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
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加快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按照全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座谈会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06号)文件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专项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标
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18号)明确的各项整合改革任务为目标,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进程,推动实现“十二五”末基本完成市场整合改革的目标。
二、督查重点
(一)加强市场统筹管理方面: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能整合,统一交由一个行政处(科)室行使。
(二)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推动县市区一级整合设立统一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性服务机构。现场招聘、信息网站、档案管理、专项公共服务等共性同类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功能实现整合。
(三)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改革方面:推动公共服务机构举办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实现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人员分离、分类管理。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督查通过地方自查、工作调度、现场督查和情况通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自查摸底(7月4日——7月10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要求开展市场整合改革情况自查摸底,组织本地及所辖的县市区填写《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情况调查问卷》(附件1),并对本地及所辖的县市区市场整合改革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在此基础上汇总填写《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情况自查汇总表》(附件2),撰写市场整合改革情况专题报告(2000字左右,重点是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
第二阶段 :建立台账(7月11日——7月20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自查摸底情况,研究制定《市场整合改革重点工作台账》(附件3),重点就尚未整合设立综合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地州市与县市区和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与下设企业分离改革做出工作安排,明确和细化整合改革任务。专题报告、附件2、附件3请于7月2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所报送材料,建立全区工作台账并于7月30日前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
第三阶段: 进度督查(7月21日——11月15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照报送的工作台账,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并于10月10日前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人力资源市场处)报送阶段工作进度书面报告(重点工作台账落实情况)。根据工作进度,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适时组织现场实地督导,并通报各地的工作进度,于10月15日前将全区工作进度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
第四阶段: 评估总结(11月16日——12月15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督查工作情况,全面总结评估各地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工作情况,撰写总结评估报告,并于11月30日前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处)书面报送总结评估报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全面总结评估的基础上,于12月15日前将全区整体工作情况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
四、工作要求
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必然要求,是当前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中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科)室和责任人;要加强对所辖地区工作的指导,分类施策,积极调度;要加强与编制、发改、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区推进整合改革的工作动态和情况请及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联 系人:王 全(0991—3689678)
库尔班·买买提(0991—3689677)
传 真 :0991—368967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情况调查问卷.doc (下载)
3.市场整合改革重点工作台账.doc (下载)
(相关电子表格请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xjrs.gov.cn)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