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团3000亩香紫苏滴灌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77团3000亩香紫苏滴灌工程已由师财企[2014]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14年财政新增扶贫项目资金,招标人为第四师七十七团,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招标整体发包,招标范围:项目实施香紫苏自压滴灌控制面积3000亩,分为3个系统。其中管理房2座(42.14㎡);ZYX741X减压阀(DN250)1套,EF510LΠ标准电控自清洗过滤器(300m 3 /h)1台,EF510LΠ标准电控自清洗过滤器(500m 3 /h)1台,ISG(B)200-250管道泵(200m 3 /h,h=20,w=18.5)1台,ISG(B)100-125管道泵(120m 3 /h,h=16,w=4.5)1台,ISG(B)200-315B管道泵(225m 3 /h,h=21,w=18.5)1台,电控制柜30KW(套)2套,电控制柜15KW(套)1套,300L施肥罐1台,500L施肥罐1台,de250PVC-U管1.855km,de200PVC-U管0.467km,de160PVC-U管0.99km,de125PVC-U管9.365km,de110PVC-U管5.298km,WdeF16/2.1-100单翼迷宫式滴灌带2516.76km等。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水利施工企业资信登记备案核准证》,外省企业应办理进疆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1日10:00—13:30(北京时间,下同)、15:30一19:00在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夏威夷小区85-4)报名;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第四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有效查询记录原件(以上均为原件或公证件,并将所有证件复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备案)。
4.2 投标人于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1日10:00—13:30(北京时间,下同)、15:30一19:00在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夏威夷小区85-4)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 5月18 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至第四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园街四巷十三号四师军垦花苑(高层)小区2#楼3楼(双子楼西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单位:第四师77团
联 系 人:杨斌
电 话:1331999771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濮燕 周玲
电话:0993-2821160 13899505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