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一养子为争1.8亩责任田欲与养母断绝亲情

27.10.2014  16:32

人民网乌鲁木齐10月27日电 (通讯员徐万里 王丽红)为争夺1.8亩责任田,新疆玛纳斯县一养子与养母发生争执,并声称要与养母断绝关系。近日,经当地司法部门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28年前,玛纳斯县北五岔镇某村农妇杜某收养了一名男婴,取名杨某。由于杨某是家中5个孩子中唯一的男孩,杜某和丈夫倍加宠爱。在杨某13岁时,杜某的丈夫去世,抚养5个孩子的重担全部落在了杜某一个人的身上。转眼,杨某也到了娶妻成家的年龄,由于,从小的娇生惯养,使杨某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坏习惯,成天无所事事,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4年前,杨某因不愿受养母的“束缚”,与养母分了家,独自在外出打工。由于好吃懒做,杨某打工的收入很快被挥霍一空,期间多次问养母要钱度日。养母杜某已六旬有余,身体状况不是很好,由于家庭收入有限,便不再给杨某钱物。自断绝了经济来源上的支持后,杨某在外实在混不下去,便于2014年10月回到村里。

回村后,杨某却打起了向养母索要土地的想法。杨某的奶奶去世前留下8.8亩耕地,加上杨某分得的8.8亩责任田,共17.6亩地。4年前杨某离家外出打工时,将其中的16亩地承包给别人种植,剩余的1.6亩地由养母杜某种植。为了要回这1.6亩地,杨某置养母20多年的亲情于不顾,三番五次阻挠养母杜某带拾花工进地拾棉花,并放话说谁进地就杀谁,并扬言断绝养母关系。杜某感到心寒,无奈之下来到该县北五岔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帮助。

北五岔镇调委会人员耐心细致地从道德、伦理、亲情、法律等多方面说服教育杨某,杨某终于答应不再阻挠养母杜某拾棉花。并达成和解协议:1.6亩地使用权归杨某所有,但继续由养母杜某种植,养母每年10月25日前向养子付转让费500元;杨某每年10月22日前向养母付赡养费3600元;杨某现在居住的房屋继续由杨某居住,但未经其他权利人同意不得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