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区交警1小时处罚3名未让行行人司机

26.03.2015  13:38

   斑马线前选择踩刹车还是一脚油门冲过去

  3月25日11时许,天正下着小雨,水区交警在西虹东路对机动车不让行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查处。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娜 单坤 通讯员王晓红摄影报道)“我车开得慢,不会撞上行人啊!”3月25日11时35分许,就在3月10日曾发生过碰撞4名行人事故的乌市西虹东路出气筒酒吧路段斑马线处,尚在实习期内的驾驶员花先生因未让行行人而受到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3月25日11时许,天空飘着小雨,新疆都市报记者来到西虹东路出气筒酒吧路段,看见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区交警大队南湖路中队正在此处对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查处。记者注意到,不少车辆在看到一两个行人时,仍无让行意识。

  市民胡先生望着来往车辆等待了许久才通过了斑马线,他对记者说,“这些车车速比较快,车多的时候我是不敢过,平时只有少数车辆给行人让行。

  车主沙女士在被交警宋飞拦停时表现得有点无辜,当宋飞问,“你知道在通过斑马线时车要减速或是停车吗?”沙女士回答道,“我打喇叭了,也打方向盘避开行人了啊!

  “沙女士的理解是不用减速停车,只要避开行人就是对行人的让行,其实这是错误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应当停车让行。”宋飞说。

  “从3月17日之后,每天早晚高峰期我们都会在此处安排警力对机动车不让行的行为进行纠正,并予以教育警告。平均每天都会有约20名司机被教育。经过这段时间整治,我们发现不少司机也不是不避让行人,而是避让的方式不对。我们拦停警告的多为距离斑马线尚有距离却没有采取避让措施仍通过的车辆。”南湖路中队指导员周伟对记者说。

  当日11时至12时期间,共有3名司机因在斑马线前没有让行而接到罚单,20余辆车的驾驶人被教育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