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13.01.2017  22:02

  1月12日下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秘书处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这3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将以上3个决议草案印发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议案审查报告,印发全体代表。

  会议听取了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酝酿主席团提出的和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情况的报告,确定了正式候选人名单,决定将正式候选人名单,连同有关接受辞去职务的决定草案,一并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选举和表决。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将名单草案印发全体代表,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陈全国、王永明、马明成、约尔古丽·加帕尔、董新光、张博、里加提·苏里堂、马宁·再尼勒、伊那木·乃斯尔丁、阿斯哈尔·吐尔逊出席会议。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李杨 姚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