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蕴县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检测中心)建设2014年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蕴县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检测中心)建设2014年项目实施方案已完成,并经阿勒泰地区行署水利局以阿地水改字(2014)15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富蕴县水利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区位于富蕴县,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1处(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水质检测车1辆。本工程招标划分2个标段。
1标:水质检测中心1处(实验室仪器设备);2标:购置1辆水质检测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设备供货业绩;(4)主要设备须具有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合格证;(5)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第二标段:(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汽车生产制造厂家或汽车销售经销商;(2)投标人所供车辆必须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 10: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在阿勒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网”、“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富蕴县水利管理总站
联 系 人:徐义萍
电 话:0906-872251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猛
电 话:0991-4607733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