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各地贯彻落实国土工作新定位回眸(二)

15.01.2015  15:31
 

安徽:四大举措引领改革创新 

  2014年以来,安徽省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牢牢把握“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定位,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今年推出“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四大举措,引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改革创新。该省以20个县为相关改革试点,建成城乡统一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衔接落实国家和省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简政放权;落实市场配置资源机制,推进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加快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协调制度,推动土地登记历史资料整理与信息化,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基础平台。

  2014年12月20日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正式实行建设用地省、市、县三级远程联网审批,实现全省建设用地审批县级网上组卷、市级网上审查和省厅网上审批全省全覆盖。自此始,安徽全省各地单独选址、城市分批次和实施方案类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全部进入系统运行,全面实行县级网上组卷、市级网上审查和省厅网上审批。

  在地质找矿方面,安徽省提前2年完成了“十二五”找矿目标任务,即“1510”计划(1个特大型、5个大型、10个中型)。其中,1个特大型金属矿是指金寨沙坪沟钼矿。5个大型金属矿分别是:小包庄铁矿普查,初步估算铁矿资源量3.3亿吨,创新了庐枞地区成矿模式,受到常印佛院士等国内外专家的高度关注;宁国竹溪岭钨多金属矿普查,钨资源量6万多吨,共伴生银200多吨、钼1万多吨;霍邱刘寺铁矿详查,资源量1.15亿吨;庐江黄寅冲和铜盘山地区铅锌多金属矿普查,资源量110万多吨;东至杨老尖多金属矿普查,铅锌资源量57万多吨,目前成果仍在继续扩大。此外,沙溪铜矿深部及外围普查、绩溪逍遥钨多金属矿普查等均已达中型规模,并有望扩大为大型规模。同时,该省在宿州地区的金刚石普查也取得重大进展,已证实该地区有原生金刚石的存在。

  此外,芜湖下扬子西部页岩气勘查第一口钻探井顺利完工并通过国土资源部页岩气勘查开采专项督察组的抽查。根据中国地调局调查资料圈算,安徽省页岩气地质资源量约为3.37万亿立方米,属全国页岩气五大优选地区之一。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省委关于开展“三线三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部署,出台《安徽省“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决定从2014年开始到2016年,以“三线三边”(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江河沿线及城市周边、省际周边、景区周边)为突破口,全面改善矿区环境,扩大“三区两线”矿山复绿成果,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制度,构建“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长效机制。

  据该省国土资源厅介绍,此次重点治理对象是:距离“三线三边”1000米的直观可视范围内、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和视觉污染较大、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等突出地质环境问题、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矿山。此外,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矿山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历史文化保护区等重要景观区周边,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等重要居民集中生活区周边,省际周边2000米范围内区域;高速铁路、动车铁路、干线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沿线,长江、淮河、巢湖等重要江河沿线外推1000米范围内区域,则是主要治理区域。

  据悉,治理过程中,该省将采取绿化、工程、生物等措施进行整治修复,使得矿山地质环境3年内得到有效改观。对于措施得力、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的市(县、区),该省国土资源厅将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申报、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中给予支持;考核不达标的市(县、区),将追究责任。

  2014年,安徽省财政厅加大了全省“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财政补助力度。在省财政厅的支持下,安徽省拨付预算资金5000万元,投入矿山环境治理工作。上半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下达了《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三线三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4〕858号),明确了2014年省级财政补助治理工作的重点和目标,确定治理重点是列入《安徽省“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属政府治理职责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即计划经济时期开采的、因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关闭或废弃的及其它属于地方政府治理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全省22个市、县(区)共申报治理项目39个。

  与此同时,安徽省各级国土资源系统也加大了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工作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截至2014年10月底,安徽省各市、县累计组织实施废弃停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61个,累计投入治理资金约17025.045万元,累计完成治理面积350.117公顷,治理工作成效初显。其中,合肥、滁州、芜湖、马鞍山、淮北等市投入的治理资金均超过1200万元。

  青海:全面落实生态立省战略 

  2014年,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坚决服从全省生态保护、党风廉政建设大局,主动调思路,强措施,成效明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国土资源保障。

  一年来,中央、青海省委、审计署先后对土地、矿产资源管理进行了密集的巡视审计工作,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周密准备、主动配合、全力支持,确保了巡视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多轮巡视审计对该省国土资源管理进行了从未有过的严格系统体检,根据巡视组、审计组反馈,该省国土资源领域没有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腐败违法案件远低于其它省区,国土资源工作经受了检阅,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经受了考验。结合巡视审计反馈问题,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代青海省委省政府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通知》,从源头上构筑预防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配置当中出现突出问题的机制。

  该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国土资源发展理念思路。将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要求贯穿资源勘查开发的全过程,完成“三江源”地区地勘项目评估,落实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保护与治理方案,整治木里煤矿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调整清理、逐步退出自然保护区矿业权,调整地勘工作的主攻方向。坚定不移用实际行动支持落实生态立省战略,在全省生态保护大局中体现责任担当。

  地质找矿继续保持“两大格局”。在全国地勘投入减少,青海实施最严格生态保护举措的形势下,继续深入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该省地勘工作继续保持“两大格局”,落实各类地勘项目703项,勘查投入27.77亿元,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覆盖率达到了40%,预计可提交普查基地16处、矿产地14处、可供开发矿产地17处。柴达木盆地深层卤水钾盐勘查预计可提交钾盐资源量9305万吨;沱沱河整装区多才玛矿区新增铅锌资源量100万吨,千吨级铅锌勘查基地雏形初现;在恰卜恰镇和贵德县扎仓沟分别钻获178.72摄氏度、151.34摄氏度干热岩,走在全国前列。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空前。该厅先后出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一个意见、五个办法、一项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制进一步完善理顺。深入开展打击偷采砂金、煤炭专项及砂石资源管理“回头看”,取缔砂石料场380家,土地资源违法行为立案1482件,结案1298件;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立案138件,结案103件,均超历年。该厅挂牌督办和直接查处8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重拳出击,有力震慑,效果彰显。

  国土资源改革有新进展。该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局组建成立,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省级补助经费5600多万元,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含农村房屋)发证工作全面启动,2015年完成发证工作。停止以申请在先方式配置勘查空白区高风险勘查矿种探矿权,今后除支持省地勘单位改革需要的项目,空白区探矿权一律面向市场招标比选。再次投放商业性探矿权89个,市场化配置力度进一步加大。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使用新规施行,以市场手段缓解该省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的问题。

  广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 

  2014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了当前形势,立足新常态畅谈了改革设想,提出了创新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为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大向市场、社会和基层政府简政放权力度,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要求大力组织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

  通知指出,经研究论证,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的有关职能事项作出调整,涉及各类职能事项1320项,其中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调整81项职能。

  据了解,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调整的81项职能,涉及测绘项目备案、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施工设备和建筑材料、征地管理费、测绘资质年度注册等多种项目。其中,非行政许可审批4项、行政处罚74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项;下放至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国土资源部门1项、取消4项、实行重心下移75项、下放至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1项。

  该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职能事项调整的后续工作,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对取消的事项,要狠抓落实,一律不得再行实施,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的事项,要切实做好衔接,并加强对市县的培训、指导和监督,确保放得下、接得好;对实行重心下移到市县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原则上省直各有关部门不再直接实施,要将职能重心转向加强对市县属地执法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并组织开展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有关行政职能事项调整后,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相应优化部门内设机构及其职责,厘清部门间职责边界,确保相关责任落到实处。

  2015年,广东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始终保持着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治的高压态势。一是狠抓查处整改。严格落实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绝不允许未经查处就采用补办用地手续等方式规避违法行为的情况发生。二是严肃约谈问责。主动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各地级以上市要对违法违规问题突出且查处整改不到位的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特别要针对开发区、新区严重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约谈问责其政府主要负责人,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高发态势。对违法用地行为查处整改不积极、不到位的地区,暂停办理用地审批,扣减用地指标。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当事人,依法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三是落实共同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保护、管理和利用土地的责任,加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推进土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推动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四是严格日常监管。加强动态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和整改,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五是提高用地报批效率。简化报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坚决杜绝边报边用、未报即用等违法行为发生。 

  新疆: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处我国西北,矿产资源分布广、种类齐全、部分矿种资源储量大质量好,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这是新疆发展经济的迫切需要。但与此同时,新疆的生态环境极其脆弱,森林覆盖率仅为14.95%。如何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脆弱的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这是新疆谋求更大发展的一道难题。

  2014年,新疆国土资源厅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为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二是严格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在加快推进地质找矿工作方面,新疆围绕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和重要矿产勘查目标任务,继续实施和完成好“358”项目工作。突出重点区域、能源和紧缺大宗矿产资源,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突出整装勘查,扎实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第二阶段工作。积极协调做好油气资源勘查,保障和服务自治区实施地方主导、自主开发的大型油气项目。加强煤炭资源勘查,促进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建设。加强煤层气、页岩气、油页岩、油砂等非常规能源勘查。积极推进能源、科技等全方位务实合作和多形式交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周边国家合作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推进新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充分发挥国有地勘单位找矿主力军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支持内地企业依托新疆资源优势发展相关产业,聚集各方力量,推动地质找矿实现新突破和矿产开发取得新成效。加强南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支持南疆加快发展。

  新疆国土资源厅按照“主攻天山”,深化阿尔泰山,开拓昆仑山、阿尔金山的总体布局,科学统筹管理各类资金,加大地质找矿力度,重点加强了煤炭、铁、铜、镍等矿种和危机矿山深部、外围地质勘查,提供了一批矿产资源的勘查后备基地,在地质勘查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2015年是“十二五”的最后一年,新疆煤层气资源勘查结合国家煤层气开发部署以及市场需求,勘查重点项目主要部署在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较好、煤层埋深小于1000米、煤层含气量高、煤层渗透率好的区域。坚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开发方针,根据新疆煤层气资源评价现状,勘查项目先从煤层气资源评价较好的准南煤田东段开始,然后根据煤层气资源评价地质选区的成果,分别在准南煤田西段、库拜煤田、三塘湖煤田、淖毛湖煤田、后峡煤田、吐哈盆地开展勘查工作。选择有利区块进行小井网勘探和排采试验,以井距200米~300米布置生产井网,使井群间达到降排联动,使降排影响范围最大限度扩展,以达到提高单井产能的效果,逐步使小井网生产具备一定规模的产能。“十二五”期间,预计新增煤层气探明储量381亿立方米。

  针对新疆煤炭资源勘探开发现状,新疆做出了符合自身实际的规划:加快准东、吐哈、伊犁、库拜四大煤田的勘探步伐,推进煤电一体化产业发展。加大油页岩、煤层气等非常规能源勘查力度,力争获得能源矿产勘查新成果。全力推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基地、煤炭开发储备和煤层气开发利用基地、国家急需的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建设和吐哈商品煤基地建设。

  在寻求找矿突破的同时,该厅积极推进生态国土资源建设,坚持两个可持续发展,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坚决制止乱采滥挖、破坏浪费资源和生态环境行为。新疆国土资源厅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予以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从全面实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开始,截至2014年8月30日,自治区本级应缴存保证金的矿山1500多个,已缴存保证金的矿山1000多个,占应缴存保证金矿山数的85%,通过这种方式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加强矿山环境、地下水监测、重大工程建设区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与治理;三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实行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特别是在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地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敏感区进行资源勘查和开发,突出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原则,防止草原荒漠化,全区全面禁止审批以开采砂铁资源为主的采矿权。通过以上几项措施,全区积极推进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