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32个事项实现“一窗通办” 涉及10个部门 市民可集中在益民大厦办理

05.07.2018  11:10

  从7月4日起,乌鲁木齐10个部门、32个事项将实现“一窗进件(受理)”。市民可在益民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综合业务窗口集中办理民办学校年检、兽药经营等业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今年以来,乌鲁木齐进一步深化“放管服”“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同时结合 “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工作,以政务信息化建设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变办事对象跑腿为政府部门内部流转、信息数据共享互通的数据跑腿,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当日,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3楼,记者看到这里增加了两个综合业务窗口。 综合业务窗口首席代表祝蕊说:“以前市民办这些事项需要跑十来个部门,走多个流程,办事还需要认准事项,分清部门,现在只需要一个窗口进件(受理),打破原来按部门分设办事窗口的格局。居民省时省力。

  10个部门分别是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农牧局、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地震局、市体育局、市民宗委。32个事项涉及设立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站的审核、社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出版物批发经营单位的审核、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的审批、民办学校的年检、权限内社会团体登记、权限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兽药经营的许可、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资格核准、律师事务所设立初审等。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批事务管理处处长古金龙说,按照我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精神, 对年办件量较少的10个部门的32个审批事项根据“凡审必进”原则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窗口通过进驻部门授权委托进行综合进件(受理),打破原有办事跑多部门的审批模式,实行“综合业务窗口一窗进件(受理)、部门间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审批新机制。

  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业务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将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探索推进此项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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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7个事项统一对外开展窗口服务

  新疆网讯(记者王媛媛)目前,乌鲁木齐有34个部门、437个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开展窗口服务,设置政务服务窗口161个。

  从跑窗口排长队到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再到电脑、手机办理,乌鲁木齐市民正经历着从“走马路”到“走网路”的转变。

  今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将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逐步建立市、区(县)、管委会(街道)、社区(村)四级联动体系,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新理念和新方式,逐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新增4个进驻事项

  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新进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等部门。涉及交通违法处理、涉外、港澳台婚姻登记、中小企业咨询等4个进驻事项。

  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帕提古力·依米尔说,以前涉外、港澳台婚姻登记业务都在二联办办理,现在可以集中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34名代表实行“一站式”服务

  今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目前,34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部门全部派驻窗口首席代表并充分授权,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在授权范围内实行“一站式”政务服务。

  “两集中”指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成立行政审批室。行政审批处室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两到位”是指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到位,进驻部门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首席代表授权到位。

  梳理清单,优化调整窗口

  通过一年多的运行,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市政务服务中心对437个进驻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优化,并对部分窗口进行了调整,通过优化调整窗口设置,提高窗口利用效率。

  调整的单位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委、市商务局。例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此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和3楼分开办理,调整后统一在3楼办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席代表郜华说,以前1楼办理劳务派遣、集体合同业务,3楼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业务。这次人社局统一归口管理,实行一个首席代表责任制,从而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方便市民办事。

  市文化局

  ●出版物批发经营单位的审核

  ●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 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审批

  市文物局(市文化局二级单位)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审批

  ●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的审批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

  ●建设工程选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必须迁移或者拆除的审核

  ●博物馆设立、变更、终止备案

  ●非国有博物馆设立登记、变更、终止登记、备案

  市民宗委

  ●权限内食品标志的许可

  ●内地来疆销售相关食品的认可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审查认定

  市地震局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核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的许可

  ●设立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站的审核

  市民政局

  ●权限内社会团体登记

  ●权限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市司法局

  ●律师事务所设立初审

  ●律师执业初审区(县)所

  市教育局

  ●民办学校年检

  市体育局

  ●权限内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的审批

  市农牧局

  ●兽药经营的许可

  ●权限内建设占用草地及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核

  ●权限内草原野生植物采集的审批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资格核准

  市发改委

  ●权限内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2011)中总投资(包括增资)3亿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核准

  ●社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