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伤人事件调查认定不属生产安全事故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魏梦佳)8月24日,北京“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故调查组,就上月在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简称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发生的东北虎伤人事件发布调查报告。报告认定,此次事件是由于游客未遵守园方规定擅自下车致其被老虎攻击伤亡,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7月23日15时许,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发生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引发社会关注。事故发生后,北京延庆区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在综合当事人陈述、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书证、专家组意见等证据基础上,查明了事发经过。
通过调查取证和对各类证据材料的分析论证,调查组认定,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是,游客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而游客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同样未遵守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调查组认为,园方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同时,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在事发后也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结合原因分析,认定此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这份报告,此次事件中的伤亡游客户籍为安徽省当涂县,伤者赵某32周岁,经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治疗,目前已出院;死者周某57周岁,为赵某的母亲。
与此同时,调查组也发现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管理中的一些漏洞。例如,日常管理中员工培训考核制度未完全落实,存在有培训无考核、部分应急演练资料缺失的问题。因此,建议其加大对游客安全宣传力度,提高游客安全和危机意识,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完善应急演练相关档案资料。
调查组认为,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还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内部安全设备设施、日常管理、安全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各方面进行隐患排查,并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报告,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参与验收。此外,建议参照国内其他野生动物园建设的先进安全做法,配备先进装备,进一步提高安全防护措施。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于1998年3月16日登记成立,位于延庆区八达岭镇岔道村水泉沟,注册资本298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野生动物繁殖,经营陆生野生动物,野生动物观赏、养殖,旅游项目开发等。其东北虎园共有东北虎12只,事发当日有3只虎被放于散放区供游人参观,3只虎为同父异母的中年公虎,身体状况良好,喂食正常。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