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全社会节能监察局买买提江·吐尔逊同志被评为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治人物
7月25日,《中国经济导报》对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治人物进行了公开报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全社会节能监察局干部买买提江·吐尔逊同志被评为全国发展改革系统法治人物。
买买提江·吐尔逊,1986年出生于喀什地区叶城县,201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7月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后被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引进人才特招入职。上学期间,曾经在叶城县人民法院、新疆双语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多,接触了大量涉及维吾尔族基层群众的法律案件,其中相当数量的案件都是由于基层群众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让他深刻体会到了针对维吾尔族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实习结束后,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和一名法律硕士,买买提江·吐尔逊同志一直思考如何发挥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和双语优势,为社会多做贡献。考虑到当今人民生活方式发生的巨大变化和网络技术的使用,在各方关心和支持下,2013年6月买买提江?吐尔逊同志创建了全疆第一个维吾尔语法律微信公众平台——“维吾尔语法律平台”,由于维吾尔语相关法律资料较少、法律信息统计工作量大,经过8个多月的精心准备,该平台于2014年2月正式发布维吾尔语各种法律相关信息。在做好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买买提江·吐尔逊同志还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手机等通讯工具为全疆维吾尔族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认可。截至2015年初,该微信公众平台已有2.5万余人订阅,发布法律相关信息1800多条,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500多人次。
2014年10月,买买提江·吐尔逊同志调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全社会节能监察局工作,为了更好地发挥微信平台的作用,单位全体同事利用业余时间,协助买买提江·吐尔逊同志充实微信平台法律知识,扩大微信平台的宣传领域,推动微信平台逐渐成熟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