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将一手抓“钱”一手抓“地”
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新世纪以来第15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4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
文件确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文件从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进乡村绿色发展、繁荣兴盛农村文化、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
多位专家表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点,其中包括一手要抓“钱”,一手要抓“地”。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表示,解决“钱”的问题,关键是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解决“地”的问题,关键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土地要素城乡平等交换机制,加快释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红利。
针对乡村振兴要解决的“钱”的问题,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乡村振兴战略主要有三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第一,农业未来将整体呈现出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发展、种养结合的发展趋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大量涌现,其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亟须解决。第二,当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有多方面的融资需求。第三,当前金融机构与精准扶贫脱贫相配套的普惠金融服务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尚无法有效满足农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扶贫对象多样化的需求,比如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和网点较少,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渗透率偏低等。
对此,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要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防止脱实向虚倾向,严格管控风险,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此外,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出,要抓紧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并明确要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
针对乡村振兴要解决的“地”的问题,韩俊指出,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仍然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政策问题。文件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部署了许多重大改革任务,如部署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按照“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方向,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他强调,这项改革不是让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置地,而是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流向农村,使农民闲置住房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养老、文化、教育等产业的有效载体。
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引发市场强烈关注。多家机构认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将在土地改革、农业规模化经营、基础设施建设、三产融合等领域带来投资机会。
天风证券农业首席研究员吴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村土地资本化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必然之路。农用地的资本化是从农村承包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改革,赋予其融资担保权等权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则将通过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等方式让农民享受到土地增值收益。此次文件中提出的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就是明确的政策信号。
广发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郭磊表示,看好未来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他认为,尽管“十三五”期间农村基础设施在进一步改进,但空间依然比较大。农村基建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抓手之一,是其他举措的逻辑前提之一。首先,农村基建是实现“宜居”、留住人的前提;其次,农村基建是激活宅基地要素价值的前提;再次,农村基建是走出小农业,实现“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前提。因此,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潜力之一正是在农村。
原文链接: www.jjckb.cn/2018-02/05/c_1369490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