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设百家鞭炮直销点 1月23日开售

02.12.2015  13:08

  红山网讯(记者 许倩报道)1月23日,乌鲁木齐市市民就可以购买到猴年春节的烟花爆竹了,天、沙、新、水等6个区内将设100家烟花爆竹直销点供市民选购。12月1日,记者从乌市安监局了解到,目前正在组织进行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申报审批工作。

  据介绍,2015年乌市仍然实行百分百连锁经营,也就是网点经营者与乌市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连锁加盟协议,向安监部门申报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再加上实名制购买政策,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将更安全、更安心。

  按照《乌市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今年烟花爆竹直销点数量与去年持平,控制在百家以内。其中,天山区15个,沙依巴克区17个,水磨沟区20个,高新区(新市区)30个、经开区(头屯河区)8个、米东区10个。

  目前,新疆吉庆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欢庆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和兵团祥和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三大乌市本土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订购的烟花爆竹都在陆续到库,为明年1月23日各个烟花爆竹直销点准时开售做准备。

  另外,今年乌市明确禁止网络销售和寄递烟花爆竹产品。乌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许多网络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安全性都没有保障,销售商也没有取得合法的经营许可证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禁止网络销售和寄递烟花爆竹十分有必要。

  除此之外,为了确保乌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居民住宅等也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根据规定,猴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为2016年2月7日(农历除夕)18时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24时,其余时间乌鲁木齐市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月23日至2月22日期间,乌市市民都可在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乌鲁木齐市安监局提醒广大市民,为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应拒绝购买违法私炮,如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可以拨打110或12350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