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要向“居住建筑节能75%标准”迈进

05.09.2014  11:34

第四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绿色建筑·节能减排”专题论坛举行

乌鲁木齐要向“居住建筑节能75%标准”迈进

9月4日,记者从第四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绿色建筑·节能减排”专题论坛上了解到,乌鲁木齐将在全疆率先实施居住建筑节能75%标准。

上午的论坛上,来自中国建材集团公司材料与工程部主任郅晓,清华大学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研究所教授、所长、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测中心主任张寅就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行业的发展方面进行了演讲。

参加论坛的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技术部顾问总工程师、新疆土木建筑学会节能专业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恒业告诉记者,根据自治区住建厅最近下发的《严寒(C)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乌鲁木齐将在全疆率先实施建筑节能75%标准,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将按75%以上节能指标建设。

该《标准》在以往节地、节能、节水、环保标准的基础上,首次纳入给排水、生活热水和电气系统的节能设计,与绿色建筑设计要求相衔接,而且结合世界建筑节能发展趋势,提出了建筑气密性的概念和要求,大幅提升了节能保温门窗的保温性能要求。张恒业说,根据《乌鲁木齐市“十二五”绿色建筑工作行动方案》,今年乌鲁木齐大型公共建筑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对开发建设绿色建筑的企业进行减税等奖励。

据了解,从2003年4月15日起,乌鲁木齐市新建民用建筑强制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此后,为减轻建筑采暖造成的大气污染,2009年4月起执行65%的设计标准。通过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和煤改气工程,乌鲁木齐建筑能耗水平从2003年的每平方米消耗47公斤标煤持续降低到目前的17公斤左右标煤。2005年,乌鲁木齐率先在全国立法,颁布实施了《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2012年又制订了配套的《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今年又制订了《乌鲁木齐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热依达)